每到节假日,就喜欢出门逛街,买点东西,可是一到街上,到处都是促销的喇叭在叫喊,还有对外播放的音响,让原本就被汽车等嘈杂声填充的街道变得更加嘈杂。
上海市率先对这样的噪声出台政策治理了。《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》前天正式发布,将于3月1日起施行,对于上述的种种扰民行为,都有明确的限制或规定。
《办法》规定:沿街商店的经营管理者不得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;在室内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,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;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,不得举行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促销活动。办法同时规定,“在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、商住综合楼内以及住宅小区、学校、医院、机关等周围,不得开设卡拉OK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歌舞娱乐场所。”
对于前不久有关公园健身者使用喇叭该“禁”还是“控”的争论,《办法》规定:每日22时至次日6时,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、公共绿地、广场、道路(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巷、里弄)等公共场所,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。
对于装修扰民的现象,《办法》规定: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(不含双休日)全天,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。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,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,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。
办法出台之后任然不改的,将受到相应处罚